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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
【全文废止】——中国居民(国民)申请启动税务相互协商程序暂行办法
发文单位:    文号:国税发[2005]115号    发文日期:2005-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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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56第四十条规定,自2013年11月1日起,本文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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