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您当前所在位置: 主页 > 2003年 > 2月 >
2月
【全文废止】——关于印发《外国驻华使(领)馆及其人员在华购买物品和劳务退还增值税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单位:    文号:国税发[2003]20号    发文日期:2003-02-03
【字体:    打印本页

[国家税务总局 外交部公告2016年第58号第十五条规定,本文废止]

欢迎登陆
Copyright © 2019 税收法宝 版权所有 苏ICP备2002243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