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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
【全文废止】——关于保险企业营销员(非雇员)取得的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发文单位:    文号:国税发[1998]13号    发文日期:1998-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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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2018〕164号第九条第六款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本文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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