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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JS7
发文单位:    文号:    发文日期:1997-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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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接受委托评估的各房地产评估机构,必须持有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并将每次评估结果报当地政府房产管理部门设立的事业性房地产估价管理机构审核,再由该管理机构将审核后的评估结果报房地产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确认。房地产管理机关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完(免)税证明办理有关的权属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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