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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判例:唐山E公司虚开发票偷税案
【学习笔记】2020税务稽查典型案例评析之四十一——虚开发票套取资金发放工资可税前扣除 〔关键词〕买票套现 发放工资 税前扣除 基本案情 唐山E公司(以下简称E公司)隶属于某大型国有集团公司,2008年1月至2013年6月,E公司下属六个分公司分别从四个劳务派遣公司取得虚开劳务费发票1.46亿元,其中,用于发放本公司正式职正工资性支出1.45亿元,用于列支业务招待费等费用支出804万元,均在税前扣除。同时E公司为取得虚开发票,支付了发票金额12%~3%的“管理费”347.4万元,也在税前扣除。依据E公司提供的《E公司工资总额管理办法》的规定,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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