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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判例:厦门ZT公司纳税争议案
【学习笔记】2020税务稽查典型案例评析之三十六——生效民事判决可作为确认纳税义务发生的依据 〔关键词〕生效判决 事实认定 纳税义务 基本案情 2012年6——7月,厦门ZT公司(以下简称ZT公司)接受ZY公司委托向其指定的供应商HY公司采购铁矿砂并出售给ZY公司,其间未申报应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厦门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对ZT公司立案检查,查明以下事实:1.公司于2012年6——7月接受ZY公司的委托,向其指定的供应商HY公司采购铁矿砂67200吨,并出售给ZY公司。10月;ZY公司在ZT公司未开具提货单的情况下私自提取了铁矿砂。铁矿砂已经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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