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首 页
最新文件
税法汇编
参考要闻
相关法律
税收案例
相关案例
专家在线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2014年
关于非粮燃料乙醇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4]号
销售以木薯为原料生产的燃料乙醇可享受增值税先征后退及消费税免税政策。
相关链接
【全文废止】——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
【全文废止】——关于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试运行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执行到期】——关于完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执行到期】——关于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的通知
【全文废止】——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Copyright © 2019 税收法宝 版权所有
苏ICP备2002243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