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关于免征农村电网维护费增值税问题的通知 财税字[1998]4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

根据国务院的指示精神,经研究决定,从1998年1月1日起,对农村电管站在收取电价时一并向用户收取的农村电网维护费(包括低压线路损耗和维护费以及电工经费)给予免征增值税的照顾。

对1998年1月1日前未征收入库的增值税税款,不再征收入库。


Copyright © 2019 税收法宝 版权所有
苏ICP备2002243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