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附件2第4项规定,自2022年7月1日起,本文废止]
河南省税务局:
你局豫税地(1989)41号文收悉。经研究认为:家庭财产两全保险属于家庭财产保险性质,其合同应照章贴花。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附件2第4项规定,自2022年7月1日起,本文废止]
河南省税务局:
你局豫税地(1989)41号文收悉。经研究认为:家庭财产两全保险属于家庭财产保险性质,其合同应照章贴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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