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提高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效率,各地应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建立项目清算评估机制。主管税务机关对所有符合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的纳税人清算申报的收入、扣除项目金额、增值额、增值率以及税款计算等情况,在进行清算项目评估的基础上确定清算方式。
三、各地在积极推行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业务工作中,要注意选择资质好的税务师事务所参与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业务。同时要加大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业务的质量情况抽查力度,对在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业务中有违规、违法行为或质量低劣的税务师事务所,除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外,禁止其继续从事此类业务。
各地应密切与财政部门的联系,及早确定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业务劳务费的给付标准,确保劳务费按时足额给付。
四、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后补缴税款暂时有困难的,经批准可以延期缴纳土地增值税,其缓缴手续应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管理法》第十一条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