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06号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本文废止]
[全文废止]——关于修改《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税收规定》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9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06号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本文废止]
Copyright © 2019 税收法宝 版权所有
苏ICP备2002243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