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9号第一条规定,自2021年6月1日起,本文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5号第二条规定,自2020年12月1日起,不再使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烟叶税纳税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9号)发布的烟叶税纳税申报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法》,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烟叶税纳税申报表》,现予发布,自2018年8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18年7月11日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9号第一条规定,自2021年6月1日起,本文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5号第二条规定,自2020年12月1日起,不再使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烟叶税纳税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9号)发布的烟叶税纳税申报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法》,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烟叶税纳税申报表》,现予发布,自2018年8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18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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