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平潭综合实验区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17版)》中,有七类旅游产业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分别为:
1.游乐场、海洋馆、主题公园、影视拍摄基地、传统村落的开发与经营;
2.海上运动、海域低空飞行、邮轮旅游、游艇旅游、海岛旅游的经营;
3.国际及闽台体育旅游精品赛事、两岸文化和创意旅游、旅游实景演出、节庆文化和民俗活动、民宿的经营;
4.健康医疗旅游、会展旅游的经营;
5.文化遗产传承与经营;
6.以网络营销、网络预订、网上支付等为主的旅游电子商务平台的经营;
7.专业从事闽台旅游的旅游公司的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