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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进口葡萄酒为原料连续生产葡萄酒的纳税人,能否抵减进口环节已纳消费税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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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推进银行函证规范化、集约化、数字化建设的通知
婚庆公司丢失婚礼影像如何赔偿?(以案说法)
知网涉垄断被罚8760万人民币责令整改
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2021年)
露营经营合规企业的三条生命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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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值检测”有风险 个人信息要留心(以案说法)
马化腾称腾讯反贪腐查出的问题“吓死人”
我公司是一家高新技术企业,2022年12月采取分期付款购置一套价值2000万元的检测设备,最后一期款项将在2023年支付,但在12月10日取得发票,我们和供应商协议约定12月30日到货,后因天气原因,该套设备将于2023年1月5日到货,请问,我公司购置的这套检测设备能享受税前一次性扣除和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吗?
我单位是一家高新技术企业,2022年第四季度购进一台单位价值500万元以上的设备,可以适用税前一次性扣除并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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