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您当前所在位置: 主页 > 搜索
请输入检索词:
  • 标题
  • 文号
  • 正文
  • [全文废止]——关于明确江苏省税务系统重大税务处理处罚案件标准的通知
    2021-09-28
  • 税务总局曝光增值税发票虚开骗税 和隐瞒高收入未如实申报纳税典型案例
    2021-09-28
  • 关于深化人民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实施意见
    2021-09-28
  • 关于明确江苏省税务系统重大税务处理处罚 案件标准的通知
    2021-09-28
  • 我公司2010年成立,主要经营住房租赁业务。按照财税〔2008〕24号规定,我公司向个人出租的住房,一直按照4%缴纳房产税,《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24号)实施后,我公司应缴纳的房产税有什么变化?
    2021-09-27
  • 我公司拟将闲置厂房改造后出租给员工居住,请问,我公司应缴纳的房产税有何优惠?
    2021-09-27
  • 我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1年将公司名下一栋住房出租给一家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年租金收入12万元(不含增值税),请问我公司该栋住房2021年的房产税如何计算?
    2021-09-27
  • 我公司在北京注册,主要经营住房租赁业务并已向北京市住建委备案,公司出租房源为自持住房,总计200套,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我公司是否属于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
    2021-09-27
  • 我公司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自2019年1月1日起向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出租住房,按照财税〔2019〕13号规定,房产税享受减半征收。《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24号)出台后,我公司应缴房产税会有什么变化?
    2021-09-27
  •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实施后,请问,出租房屋涉及的房产税政策有什么变化?
    2021-09-27
  • 我公司是一家住房租赁企业,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已在我市住建局备案。目前房屋出租业务均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且因前期投入大,目前仍有留抵税额未抵完。我们关注到国家针对住房租赁企业新出台了1.5%征收率简易计税政策。请问,我公司可以继续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税吗?
    2021-09-27
  • “优选锯”侵害技术秘密纠纷案——技术秘密侵权行为认定及责任承担
    2021-09-27
  • “必沃”技术秘密许可使用合同纠纷案 ——商业秘密刑民交叉案件的处理
    2021-09-27
  • “爱奇艺账号”不正当竞争纠纷案——VIP账号分时出租行为的认定
    2021-09-27
  • “陆金所金融服务平台”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网络抢购服务行为的认定
    2021-09-27
Copyright © 2019 税收法宝 版权所有 苏公网安备32100302011227 苏ICP备200224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