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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问答
  • 问:我们企业最近在招标,想找一家纳税缴费信用为A级的合作伙伴,我该如何查询对方是否为A级纳税人呢?
  • 问:今年9月,孩子从幼儿园升入小学。我直接在个人所得税APP上修改原先填写的教育信息,可以吗?
  • 问:“个人所得税”APP自动出现任职受雇单位,而自己又完全不知情,存在信息被冒用嫌疑,该怎么办?
  • 问: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抬头写错了,可以重新开具吗?
  • 问:我公司是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如何填写增值税申报表?
  • 我公司将研发剩余的原料用于日常生产,这部分原料可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吗?
  • 问:个人退休金和个人养老金的区别是什么?
  • 问:高温津贴和防暑降温费在企业税前扣除政策方面有什么区别?
  • 问:取得农产品抵扣凭证,如何在税务数字账户中勾选抵扣?
  • 问:农产品进项在增值税申报表中如何申报?
  • 【问题30】我公司符合2025年新出台的留抵退税政策规定条件,但根据公司经营情况预计留抵税额将很快消化,暂无申请退税的意愿,请问是否可以将留抵税额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 【问题29】请问对于新政策施行前,税务机关已受理未办结的留抵退税申请,应当如何处理?
  • 【问题28】我公司于2025年9月经税务机关核准取得留抵退税款,当月经自查发现存在留抵退税政策适用有误的情形。请问应在何时缴回留抵退税款?
  • 【问题27】我公司按照7号公告第九条规定于2025年9月一次性全额缴回留抵退税款。税务机关于2025年9月向我公司出具留抵退税款缴回的《税务事项通知书》。请问应如何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
  • 【问题26】我公司按照2025年新出台的留抵退税政策规定申请留抵退税,税务机关于2025年9月核准留抵退税。请问应如何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
  • 【问题25】我公司于2025年9月将2019年4月以来已退还的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款一次性全部缴回,且不属于“自全部缴回次月起36个月内不得变更”的情形。请问我公司是否可以在2025年10月申请退还期末留抵税额?
  • 【问题24】我公司于2025年9月将2019年4月以来已退还的留抵退税款一次性全部缴回,且不属于“自全部缴回次月起36个月内不得变更”的情形。请问我公司自何时起可以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 【问题23】我公司于2025年8月将2019年4月以来已退还的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款全部缴回。在2025年9月申请办理留抵退税时,发现不符合留抵退税条件,未能适用留抵退税政策。请问是否还能继续申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 【问题22】我公司是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曾于2024年 10月办理留抵退税并获得退税50万元,后又于2025年1月将留抵退税款一次性全部缴回,7号公告发布后,我公司计划于9月申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请问是否可以就2025 年2月至8月的增值税应税交易,申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
  • 【问题21】我公司已于2025年8月将2019年4月以来享受的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税款一次性全部缴回。请问9月1日留抵退税新政实施后,是否可以申请留抵退税?
  • 【问题20】7号公告出台后,留抵退税和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是否可以同时享受?
  • 【问题19】20号公告中规定的增值税欠税,是否包括滞纳金?
  • 【问题18】我公司符合2025年新出台的留抵退税政策规定条件,当期允许退还的期末留抵税额为5000万元,请问我公司是否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3000万元,其余部分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 【问题17】我公司满足7号公告规定的其他纳税人留抵退税政策适用条件,2025年9月申请退还期末留抵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22000万元,2024年12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1000万元,进项构成比例90%,请问我公司允许退还的留抵税额应如何计算?
  • 【问题16】按照7号公告的规定,我公司在判断是否属于制造业等4个行业纳税人或房地产开发经营业纳税人时,以申请退税前连续12个月的有关经营情况确定;申请退税前经营期不满12个月但满3个月的,按照实际经营期有关经营情况确定。请问7号公告“申请退税前经营期不满12个月但满3个月”中“满3个月”的期间是否需要在申请退税前连续12个月之内?
  • 【问题14】2025年新出台的留抵退税政策中,如何理解房地产开发经营业纳税人界定标准中“同一计算期间内已经参与比重计算的预收款,不得重复参与增值税销售额的计算”这一规定?
  • 【问题13】我公司既从事制造业业务,也存在“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等其他行业业务。请问在判断是否属于制造业等4个行业纳税人时,是否要求“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中某一个行业业 务的销售额比重超过50%?
  • 【问题12】根据2025年国家新出台的留抵退税政策,适用留抵退税政策的纳税人,需满足“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本公告另有规定的除外”等条件。请问其中“本公告另有规定的除外”该如何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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