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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问答
  • 【问题12】根据2025年国家新出台的留抵退税政策,适用留抵退税政策的纳税人,需满足“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本公告另有规定的除外”等条件。请问其中“本公告另有规定的除外”该如何理解?
  • 【问题11】我公司是一家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的企业。在2019年3月申报了增值税即征即退销售额,并在2019 年4月5日收到即征即退退税款,后来因公司产品结构发生调整,未再发生即征即退业务。请问我公司是否符合“2019 年4月1日起未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 这项留抵退税条件?
  • 【问题10】2025年新出台的留抵退税政策规定中,关于 “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 的规定,是按照相关违法行为的发生时间还是认定时间进行计算?
  • 【问题9】2025年国家新出台的留抵退税政策规定中,关于“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骗取出口退税或者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的规定,是按照相关违法行为的发生时间还是认定时间进行计算?
  • 【问题7】我公司2019年3月底期末留抵税额为100万元,已在2022年4月一次性全额退还存量留抵税额100万元。若适用7号公告第一条第二项的留抵退税政策,请问2019 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应为0元还是100万元?
  • 【问题6】我公司在提交留抵退税申请时,满足“申请退税前连续六个月期末新增加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期末新增加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的要求,且符合留抵退税条件。但在退税审核期间,因纳税申报、稽查查补、评估调整、核准免抵退税应退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等原因,造成期末留抵税额发生变化,不再满足“申请退税前连续六个月期末新增加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期末新增加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的要求,请问是否还可以继续办理留抵退税?
  • 【问题5】我公司完成2025年9月纳税申报后,符合7号公告规定的留抵退税条件,若9月份未申请留抵退税,请问我公司在2025年10月及以后,还能按照9月份的资格申请退税吗?
  • 【问题4】我公司属于7号公告规定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业纳税人,请问可以适用哪些留抵退税政策?
  • 【问题3】我公司属于7号公告规定的制造业等4个行业纳税人,请问是否可以选择按照其他纳税人留抵退税政策申请退税?
  • 【问题2】我公司于2025年9月1日完成2025年8月税款所属期增值税纳税申报,且符合2025年国家新出台的留抵退税政策,请问应如何申请留抵退税?
  • 【问题1】《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的公告》(2025年第7号)中的“自2025年9月增值税纳税申报期起”是指自2025年10月还是9月起可以申请退还留抵税额?
  • 问:上一年度享受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相关资料应由总机构留存备查还是分支机构留存备查?
  • 纸质发票作废有哪些条件,电子发票可以作废吗?
  • 问:单位异地提供建筑服务,印花税的纳税地点如何确定?
  • 问:纳税人更正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申报,导致小型微利企业身份变化,会影响“六税两费”优惠享受吗?
  • 请问纳税人在什么情况下会被认定为非正常户?
  • 问:牲畜屠宰,是否可以享受农产品相关的免征增值税政策?
  • 问: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司法解释(二)”实施后,聘用退休人员如何计税?
  • 问:转让股权,收到部分款项,如何申报个税?
  • 问:纳税人取得的一笔全年一次性奖金,能否拆分开计算,一部分并入综合所得计算,另一部分不并入综合所得计算?
  • 问:我在两处单位任职,都发放了年终奖,在个税年度汇算时,两家单位发放的年终奖是否都可以按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办法申报个人所得税?
  • 问:单位2025年1月发放2024年度的全年一次性奖金,这笔奖金的税款所属年度是哪一年?单位需要在什么时候扣缴申报纳税?
  • 二十国集团发表联合公报支持全球最低税
  • 问:删除首套房贷申报记录,可重置扣除资格吗?
  • 问:加计抵减的增值税,是否属于不征税收入?
  • 号码保护服务业务,是增值电信,还是基础电信?
  • 问:债权转让合同,是否要缴纳印花税?
  • 问:中国境内企业在德国租赁仓库,向德国企业支付租赁费,是否扣缴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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