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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问答
- 【问题 259】我公司是一家住房租赁企业,最近关注到向个人出租住房的增值税和房产税优惠政策,请问该项政策中“向个人出租住房”的“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吗?
- 【问题 255】我公司是一家住房租赁企业,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已在我市住建局备案。目前房屋出租业务均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且因前期投入大,目前仍有留抵税额未抵完。我们关注到国家针对住房租赁企业新出台了1.5%征收率简易计税政策。请问,我公司可以继续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税吗?
- 【问题 253】我公司是北京一家住房租赁企业,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已在北京市住建委备案。除北京本地外,我公司在天津也有部分住房出租业务。请问,我公司出租位于天津的住房应如何预缴增值税?
- 【问题 252】我公司是一家住房租赁企业,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已在我市住建局备案。按照2021 年第24 号文件的规定,我公司向个人出租住房可以选择1.5%简易计税政策。请问,我公司向个人出租住房,是否可以根据不同的个人承租对象,分别选择适用一般计税方法或简易计税方法?
- 【问题 247】重点群体创业成立的个体工商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未满 3 年时转成个人独资企业,能否继续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如果不能享受,是从转变企业类型当月还是次月停止享受?
- 【问题 245】15 号公告规定,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下同)从事个体经营或企业招录其就业,可以享受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脱贫人口”与原政策中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是什么关系,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脱贫后是否可以继续享受税收政策?
- 【问题 244】使用劳务外包或者劳务派遣方式招用人员的情况下,是由实际用工企业享受退役士兵和重点群体税费优惠政策,还是由外包公司或者劳务派遣公司享受该优惠政策?
- 【问题 242】同时具备多重身份的创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或者被企业招录就业的(例如同时为脱贫人口和退役士兵),可以叠加享受政策,还是只能选择一个身份享受政策?如果不能,是否可以先以 1 个身份享受3 年政策,再以另一身份享受 3 年政策(共 6 年)?
- 【问题 238】14 号公告、15 号公告均规定,相关群体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121个月,下同)内按每户每年 20000 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对于同一个人开办多家个体工商户的,是按照以每户为标准分别按照限额按年进行扣减,还是以人为标准选择一户按照限额进行扣减,或者以人为标准合并全部个体工商户实际应缴纳税额再按照限额扣减?
- 【问题 233】对于产权不属于孵化器的不动产,对其取得的不动产租金收入,是否可享受经营租赁收入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 【问题 232】43 号公告等文件明确,加计抵减企业兼营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且无法划分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照以下公式计算: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出口货物劳务和发生跨境应税行为的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某纳税人 2023 年 11 月底被工信部门纳入先进制造业清单,12 月申报时能否按照 1-11 月合计销售额计算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还是必须逐月计算?
- 【问题 231】43 号公告等文件明确,出口货物劳务不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其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对于出口视同内销征税、出口应征税、出口适用零税率的货物对应的进项税额,能否计提加计抵减额?
- 【问题 228】先进制造业企业A 为农产品深加工企业,能否同时享受先进制造业加计抵减政策和农产品加计抵扣政策?
- 【问题 225】按照政策规定,创投企业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满 2 年的,其投资额的 70%可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创投企业采取认缴出资方式,根据合同约定实际现金出资,存在认缴出资和实际出资两个时间,具体应按哪个时间计算投资时间?
- 【问题 215】增值税免税标准提高后,文化事业建设费的标准是否提高?文化事业建设费是否适用按月10万元按季 30 万元的规定?
- 【问题 211】我公司为小型微利企业,逾期办理或更正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申报后,是否需要相应对“六税两费”的申报进行更正?
- 【问题 196】我公司是分支机构,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是否可以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 【问题 189】跨区域经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异地所缴地方税费如何退税?跨区域经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享受“六税两费”优惠时存在的问题,企业在业务发生地报验后预缴申报附加税时未享受减征优惠,回到注册地申报时由于报验地未享受优惠,但实际应享受,造成注册地申报正常填写数据后在申报表“本期应补(退)税(费)额”处形成负数多缴,存在多缴税款的退税应注册地退税还是申请报验地退税?
- 【问题 288】企业月(季)度预缴申报时能否享受扶贫捐赠支出税前据实扣除政策?
- 【问题 177】非居民企业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吗?
- 【问题 174】按月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上月发生的销售在本月发生销售退回,本月实际销售额超10 万元,如何确定本月销售额能否享受增值税免征优惠?
- 【问题 167】我公司是一家住房租赁企业,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请问,小规模纳税人新政策出台后,我公司出租位于省外城市的住房还需要预缴增值税吗?
- 【问题 159】纳税人季度中变更纳税期限,对享受增值税月销售额 10 万元以下免税政策有什么影响?
- 【问题 152】小微企业普惠性政策(增值税)。按季申报小微企业 4-6 月销售额 32 万元,7 月开具红字发票冲减4-6月销售额 6 万元(销货退回),冲减后4-6 月销售额未超过30 万元,7 月份企业要注销,7 月申报缴纳的4-6 月税款可以退回吗?
- 【问题 148】如果缴纳过税款后专票丢失,按现行规定办理了丢失手续,后续开具了红字专用发票,可以申请退还税款吗?
- 【问题 125】行政事业单位、居民委员会、村委会等非企业性单位,对外出租不动产收取的预收款,能否以分摊后的销售额享受小规模纳税人普惠性免征增值税政策?
- 【问题 123】租金收入分摊政策的适用范围?
- 【问题 119】我公司是北京一家建筑企业,属于按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我公司目前在外地有几个建筑项目,关注到最近国家出台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中有季度销售额 30 万元以下无需预缴增值税的规定,请问是分不同建筑项目的销售额分别判断还是按照建筑项目的总销售额判断是否需要预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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