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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问答
  • 问:一般纳税人开具或取得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后,如何填写增值税申报表?
  • 问: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推广使用后,铁路车票(纸质报销凭证)还能用于报销入账吗?
  • 问:作为一家“走出去”企业,我们与B国的子公司存在着较多的关联交易,我们担心目前的关联交易定价政策不符合B 国的要求,面临双重征税的风险,对此情况,请问我们公司应该如何处理?有没有什么办法可以避免双重征税?
  • 问:我公司在卡塔尔和美国两个国家设立了子公司,2016 年两个公司的收入均为利息等消极所得,利润总额都在500万以上,且利润没有进行股息分配,是不是都要按照受控外国企业进行调整缴税?
  • 问:我公司外派人员到境外子公司工作,其工资全部由我公司发放,请问我公司是否需要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 问:我公司是中国税收居民企业,我公司的账户信息将被报送和交换吗?
  • 问:我国某歌星A女士受中澳双方政府邀请,参加中澳官方组织的文化交流活动,获得报酬5万澳元,请问A女士参加该活动的报酬需要在澳大利亚缴税吗?
  • 问:我公司在新加坡成立一家子公司,并将一套工业设备租给该子公司使用,每年向子公司收取设备租金100万美元,请问对上述租金需要在新加坡缴税所得税吗,缴纳多少?
  • 问:我行是一家国有政策性银行,多年来从新加坡取得的利息收入在当地不需要缴纳预提税,现向澳大利亚企业提供贷款,但澳大利亚税务部门要对我们的利息收入征收预提税,请问他们的做法对吗?
  • 问:我公司完全为政府拥有,在沙特阿拉伯设立了全资子公司,投资总额达到300万欧元,现子公司拟分配利润,请问我公司取得来自沙特阿拉伯的股息需要在当地缴税吗?
  • 问:中新税收协定中对于股息有5%、10%两档税率,我们公司在新加坡设立了一家公司,股息分回时是否可以享受5%的优惠税率?
  • 问:我公司在境外开展业务,被境外税务机关判定为在该国构成常设机构,并被要求就该常设机构取得的利润缴税,鉴于我公司在境外未进行独立核算,计划将企业总体利润的一定比例分配给境外常设机构,请问此做法合规吗?
  • 问:我公司向新加坡企业派员提供咨询劳务,请问在什么情况下会被新加坡税务机关认定为构成新加坡的常设机构?
  • 问:中国个人在中国有永久性住所,经济活动和社会活动都在中国,但因在B国有房产,被B国税务机关认定为构成B国的税收居民,请问这种情况下如何判定居民身份?
  • 问:中国某居民企业A向我国某银行W国分行贷款1000万元人民币,为期5年,利率6%,利息每年底支付一次。请问当年底A公司第一次向境外W国支付60万元人民币的利息时,是否需要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 问:我公司申报境外所得时,采用了简易方法计算抵免税额,请问这种情形下是否还能够适用饶让抵免?
  • 问:我公司在欧洲设立了一家全资子公司,从这家子公司取得的股息来源于它以前年度的累计未分配利润,回国申请税收抵免时怎么对应我国的纳税年度呢?
  • 问:我公司取得的境外所得能否享受抵免,是不是要看取得所得的所在国是不是跟中国签订了税收协定?
  • 问:我公司从A国取得的所得按照A国税法规定缴纳了税款,但是根据我国与该国签订的税收协定规定,该所得应仅在我国征税,请问该项税款可在境内进行税收抵免吗?
  • 问:我公司是一家综试区内不符合“无票免税”政策的电子商务出口企业,请问如何享受出口免税政策?
  • 问:我公司是一家电子商务出口企业,税务登记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请问可以办理出口退税吗?
  • 问:我公司是一家跨境电商企业,公司业务签署的均是电子购销合同,请问这样符合备案单证规定吗?
  • 问:我们是一家中国海洋运输公司,以水路运输方式提供国际运输服务但未取得《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许可证》。请问增值税有什么政策?
  • 问:我们是一家中国公司,现为越南一家公司在其境内的不动产提供资产评估服务。请问在增值税方面有什么优惠政策?
  • 问:我们是一家中国公司,在德国购买了一台设备,因故未能运回国内,要在德国出租。请问增值税有什么政策?
  • 问:我们公司提供船舶期租服务,境内承租方将船舶用于往来境外的国际运输服务,请问我们提供的这项服务能否享受增值税零税率政策?
  • 问:我们是一家信息技术服务公司,近期有意向承接一些境外业务,主要是向境外公司提供软件服务和信息技术服务等,什么情况下我们可以享受增值税零税率政策?
  • 问:我们是融资租赁出租企业,请问融资租赁出口货物的退(免)税申报期限和提供资料的要求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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