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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优化企业所得税、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的提示
发文单位:    文号:    发文日期:2022-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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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切实减轻纳税人申报负担,江苏省电子税务局进一步优化了企业所得税、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功能。

优化后的合并申报具体路径:“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财产行为税企业所得税综合申报套餐”或“套餐业务——财产行为税企业所得税综合申报套餐”

企业所得税、财产和行为税的单独申报功能模块仍保留,纳税人使用企业所得税、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涉及后续申报查询、更正、作废的,继续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查询、申报更正、申报作废等功能模块办理。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2022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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