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新文件
-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2021年 2020年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2016年 2015年 2014年 2013年 2012年 2011年 2010年 2009年 2008年 2007年 2006年 2005年 2004年 2003年 2002年 2001年 2000年 1999年 1998年 1997年 1996年 1995年 1994年 1993年 1992年 1991年 1990年 1989年 1988年 1987年 1986年 1985年 1984年 1983年 1982年 1981年 1980年 1964年 1954年
......
您当前所在位置: 主页 > 2014年 > 12月 >
12月
关于内地与澳门税务主管当局就两地税收安排条款内容进行确认的公告
发文单位: 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8号 发文日期:2014-12-18
2014年6月,中国内地税务主管当局代表与澳门税务主管当局代表在澳门,就《内地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以下简称《安排》)有关条款规定的理解及执行问题进行了磋商。双方税务主管当局代表分别于2014年9月23日和2014年10月20日通过换函对磋商中涉及的相关条款规定予以确认。现将确认内容公告如下:
《安排》第十一条第三款所指的双方主管当局认同的机构:
在澳门特别行政区,指“澳门金融管理局”、“退休基金会”和“社会保障基金”;
在内地,指“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14年12月18日
Copyright © 2019 税收法宝 版权所有 苏ICP备2002243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