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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本”不终止 二十余年旧案终执结
发文单位:    文号:    发文日期:2023-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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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法官,那个拄拐的老太太来给你送锦旗了,你快去看看呀!”

在执行大厅,申请执行人家属高某某将一面写有“怀利民之心 办利民之事”的锦旗交到了魏凯法官手中。而这面鲜红的锦旗,源起于一件历经二十余年才得以执结的“骨头案”······
  案情回顾:执行不能案件“终本”

2001年,被执行人韩某某驾驶中巴客车在临沂市境内将申请执行人恃某某撞伤构成三级伤残。后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于2004年12月判决韩某某应赔偿恃某某各项损失等共计102785.04元。因被执行人韩某某系我辖区内居民,兰山法院将该案件委托赣榆法院执行,赣榆法院于2005年5月立案执行。因一直未查询到可供执行财产,对被执行人家中进行搜查无果,赣榆法院对其采取了司法拘留十五天的强制措施,但被执行人韩某某仍不履行赔偿义务,且在司法拘留后去往外地下落不明,至此,本案在穷尽执行措施后,只能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持续跟进:案件陷入僵局

在“终本”之后的十余年间,该案更换了几任承办人,但是每位承办人都对案件印象深刻。申请人恃某某因这起交通事故造成三级伤残,行动不便,平时都是其家属高某某在家照顾生活起居。因家中缺少劳动力,经济条件日渐窘迫,生活非常困难。更不幸的是高某某在几年前也因交通事故被撞伤,平时需要拄拐行走,让恃某某一家更是雪上加霜,每位承办人在接手该案后都极为重视,对被执行人韩某某的财产调查一直没有中断。但是韩某某家中一直仅有一套二十年前所建平房且无人居住,也始终不见韩某某露面,其名下银行存款查询也没有任何流水明细,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柳暗花明:被执行人露出马脚

近几年随着法院执行系统的智能化升级,扩大了对被执行人银行存款、微信零钱、支付宝余额、跨辖区不动产的查询范围,对于终本案件增加了定期查询功能,使原本侥幸逃脱执行的被执行人纷纷“显出原形”。也许是时间过去很久,被执行人放松了警惕,心存侥幸以为法院不会再继续执行,殊不知执行法官一直没有放弃执行,时刻关注着被执行人的一举一动······在又一次对被执行人韩某某的财产线索查询过程中,承办人惊喜地发现韩某某的微信和支付宝有大额的存款变动,立即对上述存款采取冻结措施,并迅速到被执行人村里调查财产线索。通过调查发现,被执行人原有的老旧平房正在翻建二层楼房,楼房主体已经完成,正在进行外墙施工。承办人当即对该行为拍照、录像固定证据,下达查封该楼房的执行裁定书,禁止被执行人继续建造楼房,并向其家属送达法律文书及传票,传唤被执行人到法院履行还款义务。
  案结事了:申请人送锦旗表谢意

执行法官并没有等到被执行人主动履行还款义务,其家人还到法院辩称该楼房系其儿子建造,与被执行人无关。执行法官并未听信其一面之词,而是到当地国土部门和建设部门以及村委会调取了被执行人本人书写的申请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表以及村民代表会议记录等材料,同时又调取了被执行人银行流水记录和微信大额取款记录。该案件经承办人汇报合议庭,一致认为被执行人在有履行能力的情况下对抗执行,且存在故意隐瞒资产、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情节严重,初步判断涉嫌构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罪,建议移送公安机关侦查,追究被执行人的“拒执罪”。面对法院调取的详实证据,公安机关对被执行人以“拒执罪”展开立案调查,被执行人慑于法律的威严,主动到法院将案款本金及迟延履行金共计28万余元履行完毕,承办人第一时间联系申请执行人将案款发放。至此,这起跨越二十余年的“骨头案”终于执行完毕。


  “终本”是什么意思?

终本即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简称,是指对确无可供执行财产的案件,法院将暂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并作结案处理,待发现财产线索后继续恢复执行的一项制度。


“终本”需要哪些条件?

人民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被执行人报告财产;

(二)已向被执行人发出限制消费令,并将符合条件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已穷尽财产调查措施,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发现的财产不能处置;

(四)自执行案件立案之日起已超过三个月;

(五)被执行人下落不明的,已依法予以查找;被执行人或者其他人妨害执行的,已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已依法启动刑事责任追究程序。


案件“终本”后,法院还管吗?

终本只是暂时终结案件的执行,也并未免除被执行人的还款义务,按照相关法律规定:

一、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人民法院已对被执行人依法采取的执行措施和强制措施继续有效。

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查封、扣押、冻结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

三、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申请变更、追加执行当事人,符合法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变更、追加被执行人后,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四、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或者其他人妨害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可以随时申请恢复执行;执行法院也会在“终本”后定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发现财产的,将依职权恢复执行。


——来源:江苏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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