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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名船员、渔工与某远洋渔业公司劳动报酬纠纷执行案——加速船舶拍卖款分配,优先保障远洋船员、渔工权益
发文单位:    文号:    发文日期:2023-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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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要旨】
  被执行人严重资不抵债,名下多艘渔船被法院处置,船舶变现程序多、时间长,债权人众多、变价款分配复杂,船员、渔工工资受偿缓慢。执行法院通过协调各方,优化船舶拍卖款分配思路,使船员、渔工劳动报酬得以优先、及时、便利发放。


  【基本案情】
  本案被执行人拖欠100多名船员、渔工劳动报酬,总执行标的约8亿元。涉执行船舶20艘,需经拍卖公告、债权登记、变卖等船舶处置法定程序和组织债权人召开船舶变价款分配会议,程序复杂、历时漫长。多名船员、渔工多次到法院及当地政府等有关单位反映生计问题。福建厦门海事法院经研判认为,依法从快优先解决具有优先权的船员、渔工工资发放问题,有利于保障远洋劳务工人合法权益。厦门海事法院与船舶债权登记及确权诉讼等部门建立对接机制,第一时间跟踪研判同类案件,实现涉执行风险提前预警;与船员、渔工所在地政府协作,多次召集船员、渔工代表、涉案关联企业商讨,积极争取具有抵押权的申请执行人等主要债权人理解支持,协调关联企业先行垫付船员工资;主动帮助异地船员、渔工联系法律援助。百名债权人难以集中到厦门海事法院召开债权人会议,厦门海事法院通过微信、视频电话等多种信息化形式,对当事人进行身份核对、金额确认,依法发放案款,有效维护了远洋船员、渔工合法权益。


  【典型意义】
  本案申请执行人来自不同省市,被执行人名下多艘渔船执行程序复杂、协调难度大、影响范围广。执行法院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执行与审判部门构建常态化信息互通机制,与异地重点渔村及所在地政府、关联案件审理法院等单位协调联动。依托信息化手段,有效克服船舶变价款分配债权人会议与优先权船员、渔工工资变现的时间和空间上的困难,及时分配发放船员、渔工劳动报酬,有效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

 

——《人民法院涉农民工工资案件执行典型案例》之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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