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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以“四大检察”构建法律监督新格局
发文单位: 文号: 发文日期:2023-07-25
新华社记者从近日在京举行的全国大检察官研讨班开班式上获悉,检察机关从法律监督理念、体系、机制、能力等方面系统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以“四大检察”构建法律监督新格局。
据介绍,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四大检察”是新时代新征程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主体框架,也是检察工作进一步创新发展的基本格局。
刑事检察重在推动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要聚焦证据收集审查运用,主动融入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充分发挥审前过滤把关、指控证明犯罪等作用,担负起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的主要责任。
民事检察重在加大监督力度,实现有效监督。要加强对民事生效裁判、审判活动和执行活动全流程监督,同步加强虚假诉讼监督,不断拓宽监督的广度和深度。
在行政检察方面,要加强对行政生效裁判以及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的监督,要积极探索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对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发现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行使职权的,依法督促其纠正,推动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
公益诉讼检察重在突出“精准性”“规范性”。2018年至2022年,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75.6万件,年均上升14.6%。要依法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找准损害公益的突出问题,对于一些诉前检察建议解决不了的问题、具有示范引领意义的案件,要敢于以“诉”的确认体现司法价值引领,推动类案治理、诉源治理,促进社会进步。
——来源:2023年07月25日《中国税务报》版次:07 作者:冯家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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