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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 风力发电噪声 新能源产业
【要旨】
新能源发电企业产生噪声污染,影响人民群众生活环境的,检察机关可以行政公益诉讼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并持续跟进监督整改落实情况,确保社会公共利益得到维护。
【基本案情】
2017年苏州某风能技术有限公司筹建南通如东农业开发区风电场项目,项目位于S221省道沿线,共有风力发电机组12台,分布于如东县下辖两个镇区。其中,位于某镇环渔村的5台风电机组,建设位置临近村民生活区。2022年9月,风电机组竣工并投产运行。5台风电机组24小时不间断运行,产生噪声长期影响村民正常生活,尤其夜间严重影响周边村民睡眠质量,致使村民身心健康受损。如东县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69环境保护举报热线等平台均多次收到关于该地风电机组噪声污染投诉。区、镇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多次组织村民与苏州某风能技术有限公司协商,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调查和督促履职】
江苏省如东县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如东县院)借助如东县域治理大数据中心,汇总了各平台近年来噪声举报数据发现该线索,通过现场走访,发现某镇环渔村风电运行噪声污染持续时间长、群众反映强烈。2023年4月13日,如东县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二条第二款、第六条第一款规定立案。
案件受理后,如东县院协同南通市如东生态环境局共同开展现场调查。为确保噪声强度监测结果准确性、可参考性,先后多次、多时段、多点位对不同风速情况下室内外噪声进行监测、记录,监测风电机组运行噪声日间、夜间等效声级均超出国家排放标准。夜间风机产生的噪声尤为明显,导致村民难以入眠。风机机组24小时不间断产生噪声,严重影响周边群众生活。在现场调查基础上,如东县院会同南通市如东生态环境局、属地镇政府、环渔村村委召开圆桌会议,深入了解风机噪声产生原因、影响因素。
综合现场调查情况、噪声监测报告等证据,证实苏州某风能技术有限公司未采取有效降噪措施,风电机组产生的噪声超过国家排放标准,已严重干扰周边村民正常生活,侵害社会公共利益。2023年5月4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如东县院向属地镇政府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加强对噪声污染的监管,督促相关企业采取有效防控措施,防止、减轻噪声污染,提高本行政区域声环境质量。
属地镇政府收到检察建议后积极履职整改,督促苏州某风能技术有限公司为风电机组周边27户村民安装双层隔音玻璃,减少噪声输入;对风机及叶片进行全面检查及技术改进,通过定期清洁、润滑等举措最大限度减轻噪声等措施;在晚9点至次日早上6点时间段,将风电机组运行功率降低至800千瓦时以下,控制风机噪声输出。
如东县院联合南通市如东生态环境局对整改效果进行跟进调查,按照不同监测条件,在风机周边布置多个噪声监测点,监测结果符合国家排放标准。村民住房隔音玻璃安装完成后,如东县院于2023年8月11日召开噪声污染防治行政公益诉讼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益心为公”志愿者、环渔村村民代表对整治推进情况进行了评议,各方对属地镇政府督促风电企业噪声污染整治情况予以认可。案涉问题得到整改,社会公共利益得到维护,如东县院于同日作出终结案件决定。
【典型意义】
以风电为代表的清洁能源建设有助于地方能源转型、经济发展,但其伴随的噪声污染影响人民群众良好生活环境建设。检察机关通过全面调查取证、召开圆桌会议研究整改措施、督促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依法履职,并持续跟进监督整改情况,切实解决影响人民群众生活的难题。
——来源:《“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典型案例》之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