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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销售标签被涂抹刮擦的预包装食品案件定性问题的复函
发文单位:    文号:    发文日期:2023-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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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市场监管厅:

你厅《关于销售产品编码信息被涂抹刮擦预包装食品案件定性的请示》(吉市监执法函字〔2023〕38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2.2规定,食品标签的定义为:食品包装上的文字、图形、符号及一切说明物。

二、预包装食品标签被部分或者全部涂抹刮擦,导致标签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影响消费者购买时的辨认和识读。食品经营者销售标签被部分或者全部涂抹刮擦的预包装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进行处罚。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2023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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