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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案例
某手电筒出口企业的3大骗税疑点
发文单位:    文号:    发文日期:2023-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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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光明区税务局税源管理一科在进行风险分析时发现,辖区内一户贸易型出口退税企业(简称A公司),虽然备案单证等资料齐备,但存在人员混用、业务逻辑与常理不符、上游产能可疑等问题,有骗取出口退税的可能。


疑点一:出口数量,远超需求

通过“画像”,税务人员发现A公司在2021年至2022年期间,持续向多哥、加纳等国家出口手电筒,累计报关出口手电筒4116万个,总金额9377.6万元人民币,所出口手电筒的平均单价为2.27元。

经过查询,税务人员了解到,多哥和加纳两个国家的总人口只有4000多万。而从A公司2021年至2022年的手电筒出口数量来看,相当于为多哥和加纳两个国家每人配了一个手电筒。由此,税务人员判断,A公司的有关出口业务可能远远超过了出口地的实际需求,其真实性存疑。


疑点二:异地代工,有违常规

利用数字化平台的一户式分析功能对A公司的上游企业和报关环节进行溯源分析,税务人员发现,A公司的主要供应商均为潮汕地区企业,A公司却舍近求远在深圳申报出口。“这是为什么?”税务人员询问。A公司给出“利用深圳人才多、科技发达的优势和潮汕地区企业代工成本低”的理由。

税务人员认为这个解释牵强,展开进一步分析:A公司出口的手电筒价格一个不到2.5元,技术含量低,研发需求不大,也未发现该公司有什么研发成果。另外,A公司可以进行规模化自主生产,却选择了代工,增加了运输、外购等成本,压缩了利润空间,与经营逻辑不符。


疑点三:进项发票,涉嫌虚开

对A公司上游供货企业的进项进行溯源,分析其不同供货企业生产的同种手电筒,税务人员发现手电筒使用的原材料不尽相同,有的主要进项是聚乙烯、聚丙烯和电子元件,有的主要进项则是黑色金属和电子元件,最终都指向虚开发票高发领域的富余票

经过进一步调查核实、约谈A公司相关负责人,税务人员确定该公司的有关出口业务存在问题,果断阻断了其调查评估环节涉及的退税业务。


案例警示

一些企业企图通过虚报出口货物数量、货值等方式骗取出口退税,是违法行为。

虽然监管部门仅从基础申报资料难以甄别这类问题,但在七部门联合打击骗取出口退税已经常态化、出口退税管理不断优化规范的背景下,这类问题很容易被监管部门发现。企业应当依法合规经营,谋求长远健康发展。


——根据2023年10月17日《中国税务报》版次:07《智能“画像” 精准排查出口退税风险》改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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