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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问答
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汽车,要缴增值税?
发文单位:    文号:    发文日期:2023-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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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免征。


一、文件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五)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部分免税项目的范围,限定如下:……(三)第一款第(七)项所称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是指其他个人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二、法律推理:

自然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汽车,免征增值税。


三、重要提示

上述政策,不适用于个体户、企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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