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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快讯
雄安税务对企业涉税事项作出事先裁定
发文单位: 文号: 发文日期:2023-12-29
在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的指导下,河北雄安新区税务局近日出具该局成立以来首份税收事先裁定意见告知函,明确河北建投雄安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写字楼“先租后买”相关业务的税务处理方式。
税收事先裁定是税务部门为大企业提供的一项事前防范涉税风险的服务,主要是对企业未来可预期的复杂涉税事项如何适用税收政策给予正式答复,提高大企业税务处理确定性。目前,我国部分省级和市级税务部门都在积极探索开展大企业税收事先裁定服务。随着越来越多大企业进驻雄安新区,新兴业态和经营模式不断涌现,当地企业对税收政策适用确定性需求有所增加。在此背景下,雄安新区税务部门充分发挥大企业税收工作领导小组职能作用,以工作专班模式探索开展大企业税收事先裁定服务,取得了一定成效。
据介绍,雄安新区税务部门制发了《河北雄安新区税务局大企业税收事先裁定实施规定(试行)》及其配套工作机制。在具体实践中,雄安新区税务部门注重加强税企之间的互动交流,将裁定关口前移,同时以大企业办公室为依托,汇聚相关业务部门力量开展集体研究,准确把握相关业务中的关键事项,进而提高裁定效率。
河北雄安新区税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雄安新区税务部门将持续关注裁定结果的落地效果,在做好经验总结的基础上不断优化制度流程,提升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水平,更好为大企业提供税收政策确定性服务,助力雄安新区大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来源:2023年12月29日《中国税务报》版次: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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