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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某非法行医案——利用封建迷信开具含有毒物成分的药方致人死亡
发文单位: 文号: 发文日期:2024-01-02
(一)简要案情
被告人于某,男,汉族,1987年1月27日出生,小学文化。
被告人于某无医生执业资格,以“看香道”的封建迷信名义通过针灸、按摩方式在河北省赵县为他人治病。2021年6月7日,于某为被害人杜某芳治疗月经不调。于某以“师傅”上身的名义为杜某芳开具药方,指示并帮助杜某芳将断肠草等熬制成汤药饮用。其间,杜某芳的丈夫陈某利(被害人)认为自己体弱,询问于某是否可以饮用该汤药,于某称可以。同月17日,杜某芳、陈某利等饮用该汤药后中毒,陈某利因药物中毒抢救无效死亡。
(二)裁判结果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于某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利用封建迷信制造神秘感为他人开具药方,后又指导他人服药,造成服药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行医罪。于某有自首、认罪认罚、二审期间亲属代为赔偿部分经济损失等情节。据此,以非法行医罪判处于某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三)典型意义
近年来,一些机构或个人缺乏行医资质,利用封建迷信非法开展诊疗活动,严重危及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本案中,被告人于某无证从事诊疗活动,利用封建迷信制造神秘感为他人开具药方,在明知被害人身体亏虚情形下违规指导其服药,造成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应依法惩处。
——《非法行医类犯罪典型案例》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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