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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问答
出口退税的3个操作问题
发文单位:    文号:    发文日期:2024-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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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完成出口退税申报后,发现申报退税金额和实际到账金额不一致,申报过程中也没有跳出疑点,金额差异该如何处理?

答:对于纳税人申报的出口退税,主管税务机关需核对申报电子数据与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结关信息、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等是否比对无误、出口退(免)税额计算是否准确、是否涉及风险信息等。

纳税人出口退税申报自检环节未提示疑点的,仍可能会触发税务机关内部风险信息,需要税务机关进一步核查后方可办理出口退税。

对于申报退税金额和实际到账金额不一致的,请纳税人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配合完成疑点核查


2.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发生退运,开具出口货物已补税/未退税证明后,次月申报退运冲减,但系统提示不存在已办结的退运证明,此类情况如何解决?

答:系统提示“退运冲减的出口货物报关单/代理出口货物证明不存在已办结的退运证明”可能有两种原因:

一是纳税人在《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劳务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中申报退运冲减时,录入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号错误

二是纳税人在开具《出口货物已补税/未退税证明》的当月,已经申报了该出口货物报关单/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的退运冲减,次月无需重复进行冲减


3.外贸企业在进行出口退(免)税申报时,发现增值税专用发票无电子信息。该如何处理?

答:建议纳税人先行排查以下问题:

一是检查申报时录入的增值税发票号码是否正确。

二是检查增值税发票的用途是否已勾选为用于出口退税。

如以上情况均已排除,发票仍长时间没有信息,建议通过电子税局相关功能模块,申请查询相关发票信息。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出口退税管理”,点击“出口退(免)税申报”-“出口信息查询申请”-“在线申报”。

(2)点击“新建”,系统弹出“出口信息查询采集”。在“单证信息”栏,输入缺失的发票相关信息,点击保存。

(3)点击“生成申报数据”,勾选数据后点击“正式申报”,即可将申报数据发送给税务机关。申报成功后可点击“申报结果查询”查看审核情况。

税务机关收到纳税人信息查询申请后,即会协助查询补发相关发票信息,待信息补发成功后,即可解决上述问题。


——来源:江苏省税务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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