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新文件
-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2021年 2020年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2016年 2015年 2014年 2013年 2012年 2011年 2010年 2009年 2008年 2007年 2006年 2005年 2004年 2003年 2002年 2001年 2000年 1999年 1998年 1997年 1996年 1995年 1994年 1993年 1992年 1991年 1990年 1989年 1988年 1987年 1986年 1985年 1984年 1983年 1982年 1981年 1980年 1964年 1954年
......
1.企业完成出口退税申报后,发现申报退税金额和实际到账金额不一致,申报过程中也没有跳出疑点,金额差异该如何处理?
答:对于纳税人申报的出口退税,主管税务机关需核对申报电子数据与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结关信息、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等是否比对无误、出口退(免)税额计算是否准确、是否涉及风险信息等。
纳税人出口退税申报自检环节未提示疑点的,仍可能会触发税务机关内部风险信息,需要税务机关进一步核查后方可办理出口退税。
对于申报退税金额和实际到账金额不一致的,请纳税人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配合完成疑点核查。
2.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发生退运,开具出口货物已补税/未退税证明后,次月申报退运冲减,但系统提示不存在已办结的退运证明,此类情况如何解决?
答:系统提示“退运冲减的出口货物报关单/代理出口货物证明不存在已办结的退运证明”可能有两种原因:
一是纳税人在《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劳务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中申报退运冲减时,录入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号错误;
二是纳税人在开具《出口货物已补税/未退税证明》的当月,已经申报了该出口货物报关单/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的退运冲减,次月无需重复进行冲减。
3.外贸企业在进行出口退(免)税申报时,发现增值税专用发票无电子信息。该如何处理?
答:建议纳税人先行排查以下问题:
一是检查申报时录入的增值税发票号码是否正确。
二是检查增值税发票的用途是否已勾选为用于出口退税。
如以上情况均已排除,发票仍长时间没有信息,建议通过电子税局相关功能模块,申请查询相关发票信息。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出口退税管理”,点击“出口退(免)税申报”-“出口信息查询申请”-“在线申报”。
(2)点击“新建”,系统弹出“出口信息查询采集”。在“单证信息”栏,输入缺失的发票相关信息,点击保存。
(3)点击“生成申报数据”,勾选数据后点击“正式申报”,即可将申报数据发送给税务机关。申报成功后可点击“申报结果查询”查看审核情况。
税务机关收到纳税人信息查询申请后,即会协助查询补发相关发票信息,待信息补发成功后,即可解决上述问题。
——来源:江苏省税务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