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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税
6 附则
发文单位:    文号:    发文日期:2024-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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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行日期

本法2022年7月1日起施行。1988年8月6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第二十条)

 

附注:调整证券交易印花税中央与地方分享比例

为妥善处理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分配关系,国务院决定,从2016年1月1日起,将证券交易印花税由现行按中央97%、地方3%比例分享全部调整为中央收入。

国发明电〔2015〕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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