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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问答
问:个体户搞收购鲜蛋再批发,能否免税?
发文单位: 文号: 发文日期:2024-03-21
答:可享受免税。
一、文件依据:
《关于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116号)第一条:
对从事农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免征增值税。
免征增值税的鲜活肉产品,是指猪、牛、羊、鸡、鸭、鹅及其整块或者分割的鲜肉、冷藏或者冷冻肉,内脏、头、尾、骨、蹄、翅、爪等组织。
免征增值税的鲜活蛋产品,是指鸡蛋、鸭蛋、鹅蛋,包括鲜蛋、冷藏蛋以及对其进行破壳分离的蛋液、蛋黄和蛋壳。
上述产品中不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所规定的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鲜活肉类、蛋类产品。
二、特别提示
该环节享受免税后,下游环节可能无法抵扣进项税额。
因此,建议:从整个交易链条入手,进行合理的节税筹划。
以上,谨供参考!并请关注税收政策的调整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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