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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信息,纳入“融资信用服务平台”信息共享范围
发文单位: 文号: 发文日期:2024-04-06
2024年3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统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便利水平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了《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清单》(见附件)。
在17类共享信息中,“纳税信息”紧随“法定代表人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之后,排于“司法信息”等级之前,位列第三。
在“纳税信息”中,目前共3项:
一、缓税信息
包括: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缓税项目、缓税金额
二、历史欠税信息
包括: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欠税金额、税种、所属税期起、所属税期止、缴税日期
三、财务申报信息
包括: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纳税信息,纳入“融资信用服务平台”信息共享,对财务核算和纳税能力提出了要求。不过,目前尚未将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信息、纳税信用等级,纳入共享范围。
附件: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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