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新文件
-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2021年 2020年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2016年 2015年 2014年 2013年 2012年 2011年 2010年 2009年 2008年 2007年 2006年 2005年 2004年 2003年 2002年 2001年 2000年 1999年 1998年 1997年 1996年 1995年 1994年 1993年 1992年 1991年 1990年 1989年 1988年 1987年 1986年 1985年 1984年 1983年 1982年 1981年 1980年 1964年 1954年
......
您当前所在位置: 主页 > 特色专栏 > 税收问答 >
税收问答
被执行人只有一块未开发的土地可供执行(2012年,通过挂牌受让的国有土地,被执行人当时交出让金1550万元,契税46.5万元,测量费1.175万元),现强制执行需拍卖或变卖,因房地产行情下行,拍卖或变卖价为1200万元,请问:本次拍卖或变卖如果1200万元成交,需交多少税?
发文单位: 文号: 发文日期:2024-04-08
注:2011年4月签订土地出让合同,2012年9月领取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税费测算】
各项税费合计,约37.2万元。其中
一、增值税,为0.
(一)文件依据:
《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第三条第二款第二项
纳税人转让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原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二)解析
因拍卖价1200万元,低于取得价1550万元,差额负数。
二、土地增值税,0
原理:同上
三、企业所得税,0
原理:同上
四、契税,36万元
1200*3%=36万元
文件依据:
《江苏人大常委会决定》第一条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为百分之三。
注:该项税收,由买方缴纳。
五、印花税,双方合计1.2万元(注:印花税,由双方缴纳)
1200*0.05%=6000元
6000元*2=1.2万元
文件依据:
《印花税法》附件:土地使用权出让书据,价款的万分之五
【风险提示】
一、拍卖价,与税务计税价格的不一致。
在评估中,拍卖价与税务计税价格,由于评估目的不同,评估方法也不一致,评估结果可能存在差异。
参考案例:【人民法院案例库:某公司诉广州税稽一局行政征缴案 入库编号 2023-12-3-010-002】
二、该拍卖土地,可能存在历史性的欠税
以上,谨供参考!
Copyright © 2019 税收法宝 版权所有 苏ICP备2002243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