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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案申辩
税务监控,房产税会曝哪些风险?
发文单位:    文号:    发文日期:2025-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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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20247月,甲企业接到税务机关风险疑点提示,企业可能存在少缴房产税的情况。

甲企业在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填报《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80)第2行“(一)房屋、建筑物”,在“资产原值”栏次填列7500万元,但甲企业申报2024年上半年房产税时,填列的房产原值仅为6500万元,且无申报从租缴纳房产税的情况。税务机关通过抓取上述金额,比对发现二者数据相差1000万元,认为甲企业可能存在少缴纳房产税的情况。

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甲企业填报表A10508025行“(四)土地使用权”,在“资产原值”栏次填列200万元。税务机关通过抓取上述金额,经初步比对发现该宗土地为已建房产项目,与应税房产同属一个不动产权证。甲企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面积为8000平方米,需进一步核查该土地价值是否已按规定计入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

税务机关对甲企业取得的增值税发票进行数据比对后,发现甲企业于20242月取得增值税发票并进行勾选,发票信息显示货物内容为“电梯”,金额为120万元,需进一步核查该电梯价值是否已按规定计入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

 

【风险】

  一、土地使用权价值,是否计入房产税计税原值?

二、新购进的电梯,是否计入房产税的计税原值?

三、新建成,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房产,是否计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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