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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新)
8.3.2.4.6 新支线飞机
发文单位:    文号:    发文日期:2025-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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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纳税人生产销售新支线飞机和空载重量大于25吨的民用喷气式飞机暂减按5%征收增值税,并对其因生产销售新支线飞机和空载重量大于25吨的民用喷气式飞机而形成的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予以退还。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7号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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