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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新)
8.3.5.10 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
发文单位:    文号:    发文日期:2025-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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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单位之外的其他单位收取的符合《试点实施办法》第十条规定条件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

财税〔2016〕36号附件3第一条第十三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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