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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新)
5.2.3 价外费用的含税换算
发文单位:    文号:    发文日期:2025-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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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包括纳税人自己或代其他部门)向购买方收取的价外费用和逾期包装物押金,应视为含税收入,在征税时换算成不含税收入并入销售额计征增值税。

国税发[1996]155号第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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