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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新)
4.1.1.2.3 不动产类可简易计税项目
发文单位:    文号:    发文日期:2025-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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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2.3.1  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

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税。

财税[2016]36号附件2第一条第八款第七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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