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增值税(新)
4.1.4 进口货物
发文单位:    文号:    发文日期:2025-01-25
【字体:    打印本页

进口货物,按照本法规定的组成计税价格乘以适用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组成计税价格,为关税计税价格加上关税和消费税;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增值税法》第十四条第三款)

4.1.4.1  进口罕见病药品

2019年3月1日起,对进口罕见病药品减按3%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

财税〔2019〕24号第四条)


下一篇:4.1.5 扣缴税款
欢迎登陆
Copyright © 2019 税收法宝 版权所有 苏公网安备32100302011227 苏ICP备200224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