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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新)
2.3.1 货物
发文单位:    文号:    发文日期:2025-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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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第一条所称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一款)

2.3.1.1  印刷企业自己购买纸张,接受出版单位委托,印刷报纸书刊等印刷品

印刷企业接受出版单位委托,自行购买纸张,印刷有统一刊号(CN)以及采用国际标准书号编序的图书、报纸和杂志,按货物销售征收。

财税[2005]165号第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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