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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和技术服务,包括研发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工程勘察勘探服务、专业技术服务。
(财税[2016]36号附件1附件第一条第六款第一项)
2.3.2.7.1.1 研发服务
研发服务,也称技术开发服务,是指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进行研究与试验开发的业务活动。
(财税[2016]36号附件1附件第一条第六款第一项第一目)
2.3.2.7.1.2 合同能源管理服务
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是指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以契约形式约定节能目标,节能服务公司提供必要的服务,用能单位以节能效果支付节能服务公司投入及其合理报酬的业务活动。
(财税[2016]36号附件1附件第一条第六款第一项第二目)
2.3.2.7.1.3 工程勘察勘探服务
工程勘察勘探服务,是指在采矿、工程施工前后,对地形、地质构造、地下资源蕴藏情况进行实地调查的业务活动。
(财税[2016]36号附件1附件第一条第六款第一项第三目)
2.3.2.7.1.4 专业技术服务
专业技术服务,是指气象服务、地震服务、海洋服务、测绘服务、城市规划、环境与生态监测服务等专项技术服务。
(财税[2016]36号附件1附件第一条第六款第一项第四目)
2.3.2.7.1.4.1 纳税人受托对垃圾、污泥、污水、废气等废弃物进行专业化处理
纳税人受托对垃圾、污泥、污水、废气等废弃物进行专业化处理,即运用填埋、焚烧、净化、制肥等方式,对废弃物进行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处置,按照以下规定适用增值税税率:
(1)采取填埋、焚烧等方式进行专业化处理后未产生货物的,受托方属于提供《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文件印发)“现代服务”中的“专业技术服务”,其收取的处理费用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第二条第一款)
(2)专业化处理后产生货物,且货物归属受托方的,受托方属于提供“专业技术服务”,其收取的处理费用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受托方将产生的货物用于销售时,适用货物的增值税税率。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第二条第三款)
【总局视频解读:再比如,一家污水处理厂,受一家制药厂委托,对制药厂产生的废水进行净化处理,并收取了处理费用。净化后的废水测试达到排放标准后直接排入河流,没有产生能够继续销售的货物。那么,污水处理厂提供的也是一种“专业技术服务”,收取的处理费用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
【总局视频解读:需要特别说明的是,9号公告对废弃物处理的适用税率进行明确后,原来适用资源综合利用即征即退政策的纳税人比较关心的是,被划为“服务”的废弃物处理业务是否还能够享受资源综合利用政策。资源综合利用政策初衷是为了保护环境、节约资源,凡是符合资源综合利用政策条件的,即使被划分为“服务”,也仍然可以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