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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新)
2.3.2.8.3 旅游娱乐服务
发文单位:    文号:    发文日期:2025-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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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娱乐服务,包括旅游服务和娱乐服务。

财税[2016]36号附件1附件第一条第七款第三项)

2.3.2.8.3.1旅游服务

指根据旅游者的要求,组织安排交通、游览、住宿、餐饮、购物、文娱、商务等服务的业务活动。

财税[2016]36号附件1附件第一条第七款第三项第一目)

2.3.2.8.3.2  娱乐服务

指为娱乐活动同时提供场所和服务的业务。

财税[2016]36号附件1附件第一条第七款第三项第二目)

具体包括:歌厅、舞厅、夜总会、酒吧、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游艺(包括射击、狩猎、跑马、游戏机、蹦极、卡丁车、热气球、动力伞、射箭、飞镖)。

财税[2016]36号附件1附件第一条第七款第三项第二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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