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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原产于加拿大的部分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公告(2025年3月8日)
发文单位:    文号:税委会公告2025年第3号    发文日期:2025-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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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政府宣布,自2024年10月1日起,对从中国进口的电动汽车加征100%关税;自2024年10月22日起,对从中国进口的钢铁和铝产品加征25%关税。加方措施严重违反世界贸易组织规则,是典型的保护主义做法,构成对中方的歧视性措施,严重损害中方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等法律法规和国际法基本原则,经国务院批准,自2025年3月20日起,对原产于加拿大的部分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有关事项如下:

  一、对菜子油、油渣饼、豌豆加征100%关税,具体商品范围见附件1。

  二、对水产品、猪肉加征25%关税,具体商品范围见附件2。

  三、对原产于加拿大的附件所列进口商品,在现行适用关税税率基础上分别加征相应关税,现行保税、减免税政策不变,此次加征的关税不予减免。

  四、相关进口税收的计征:

  加征关税税额=关税计税价格×加征关税税率

  关税=按现行适用税率计算的应纳关税税额+加征关税税额

  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按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计征。

附件1 加征100%关税商品清单.pdf

附件2 加征25%关税商品清单.pdf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25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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