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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案例
个人与单位,或个人之间借贷行为,是否应征收增值税?
发文单位:    文号:    发文日期:2025-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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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2018)最高法行申209号

(原文,略)

 

【争议焦点】

个人与单位,或个人之间借贷行为,是否应征收增值税?

 

【司法判决】

案涉合同,名为房屋交易且办理房产登记,但实为借贷行为,符合典型性抵押担保的借贷关系。

公民个人将资金借与单位,或者其他个人并产生较大数额利息收入,应按规定征收增值税。

其中,因未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因而适用小规模纳税人的简易计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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