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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案例
南京某软件公司成本利润率高达5400%被查处
发文单位: 文号: 发文日期:2025-04-01
2024年3月,江宁区税务局税务人员在分析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软件企业的经营信息时,南京H软件公司的经营数据引起了他们的注意。
该公司2023年营业成本仅37万元,利润总额逾2000万元,成本利润率非常高。目前,该企业申报享受“两免三减半”优惠政策。
于是,该局立即组织人员成立风险应对小组,对企业实施案头分析。
H软件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属于科技型中小企业,主要从事计算机软件研发、销售等业务,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税务人员结合税收管理大数据,借助天眼查、行业信息平台等第三方平台和媒介,对H软件公司的经营数据、申报信息进行针对性分析,发现除成本利润率高之外,企业还存在多处疑点:
一是H软件公司于2017年年末成立,2018年2月即自行开发完成“某数据采集软件”,从成立到完成软件开发仅用了1个多月,这个速度与行业经营常规不符。
二是H软件公司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与其母公司S公司下属的另一家子公司L软件公司完全一致。
三是从销售对象看,H软件公司大部分软件产品,均销售给了母公司S公司。
风险应对专班认为,从H软件公司人员构成、所售软件产品等情况的调查结果看,该企业不符合上述法规所规定的情况,H软件公司的成立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其经营活动具有明显的“以减少、免除或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因此,应认定H软件公司不能享受软件企业“两免三减半”政策优惠,并向其追征相关税款。
随后,风险应对专班约谈了H软件公司负责人,出示了相关调查证据,并向其进行税法辅导。企业负责人拿不出相关资料和证据证实H软件公司运营具有合理商业目的,最终认可了税务机关的意见,在税务人员的辅导下调整账目,补缴了企业所得税和滞纳金。
——来源:2025年4月1日,《中国税务报》第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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