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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AI数据  释放商业价值
发文单位:    文号:    发文日期:2025-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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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情】

A公司是一家从事人工智能领域数据服务的公司,曾用近3年时间采集相关语音数据,形成一个语音数据集,并将其有偿授权给企业做人工智能相关训练使用。

  A公司发现,这个语音数据集中的一个数据子集,被挂在B公司官网上供注册用户下载。A公司认为,这侵害了自己的数据财产权、著作权和商业秘密,同时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遂将B公司起诉到法院。

  对此,B公司认为,A公司诉请保护的数据财产权益目前并无明确法律依据;涉案数据集为互联网上公开的开源数据集,并不构成商业秘密。


  【说法】

法院审理认为,本案中,特定数据集的选择、编排因不具有独创性而不构成著作权法规定的作品,但由于A公司对数据的合法收集形成付出了大量技术、资金、劳动等实质性投入,在原始数据上添附了更多的商业价值,能够满足人工智能模型研发主体对特定数据集的需求,可为持有者带来交易机会与竞争优势等商业利益,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所保护的合法权益。B公司未经合法授权或未遵循开源协议规定,获取、使用相关数据集,违反数据服务领域商业道德,构成不正当竞争

  此外,该案审理过程中,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多地推行了数据知识产权工作试点,为符合条件的申请方发放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A公司为涉案的语音数据集申请到一份《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最终,法院作出判决,认为被告B公司侵权,应赔偿原告A公司相关经济损失。

  法官认为,虽然目前对数据立法的相关条款有待进一步完善,但是通过裁判,传递了这样的司法导向和指引:在一定条件下,数据成为生产要素,具有商业价值,应当予以保护


——来源:2025年4月10日,人民日报,第1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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