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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联合上海市公安、海关等部门,依法查处了一起团伙骗取出口退税案件。懿悠(上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等4户企业利用劣质硅胶低值高报价格出口,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规定,对相关公司依法追缴出口退税款并处罚款,共计558.46万元。
价格畸高不合常理
根据上海海关提供的线索,懿悠(上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等4户企业在向香港出口硅胶制品中存在价格异常,其出口的硅胶制品申报单价每支在22至48美元之间,而同类型产品市场价在20至30元人民币左右,出口价格畸高。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随即开展大数据分析发现,上述企业在一年内出口“硅胶”1.3万公斤。出口的硅胶来源均为同一实控人设立的一家硅胶生产企业。该生产企业采购的原材料发票则来自山东等地多家石油制品企业,品名主要为“芳烃”“甲基叔丁基醚”等,而在正常企业的硅胶生产中,并不会用到这些原料。这家硅胶生产企业的业务真实性引起了检查人员的注意。
道具硅胶现出原形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联合市公安经侦部门,对硅胶生产场地实施突击检查,发现该工厂没有任何生产加工能力,工厂工人仅从事对外购硅胶的拆箱、贴标及再次装箱等简单工作。与此同时,上海海关通过布控,在港口查获一批该团伙出口的硅胶,经上海海关委托工艺品中心进行检验鉴定,此类硅胶为“无使用价值”的工业废品。高价值的硅胶制品竟是一堆废品,那企业的出口单证又是如何瞒天过海的?
单证收汇全部作假
检查人员对涉案出口平台的发票信息、出口报关信息及银行流水等数据进行对比分析发现,涉案团伙除生产能力作假外,还存在出口单证和出口收汇作假。一是备案单证虚假。涉案的出口企业不认识国外客户,不负责订舱、码头堆场费、杂费等,不承担产品质量保证的情况下,通过虚构收货人和提单货物信息伪造海运提单,利用香港关联公司名义签订伪造的外商合同;二是出口收汇作假。检查组通过分析团伙关键人员的银行账户,发现该团伙利用地下钱庄进行虚假收汇。
面对工厂无实际生产能力、出口报关单证造假,虚假结汇等多重详实的证据资料,涉案团伙最终供认不讳,承认设立硅胶生产企业,无票购买劣质硅胶的同时,以支付开票费方式收受虚开的石油制品增值税专用发票,在无实际生产能力的情况下,向团伙控制的懿悠(上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等4户企业虚开品名为“硅胶”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再由上述企业将低值硅胶高报价格出口骗取出口退税款。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规定,对懿悠(上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等4户企业依法追缴出口退税款并处罚款,共计558.46万元。
——来源:2025年7月28日,上海市税务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