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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汇编
增值税(新)
2.1.4 零税率
发文单位: 文号: 发文日期:2025-08-17
一、出口货物
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增值税法》第十条第四项)
增值税法第十条第四项所称出口货物,是指将 货物向海关报关实际离境并销售给境外单位或者个人,以及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增值税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第八条)
二、跨境销售规定的服务、无形资产
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税率为零。
(《增值税法》第十条第五项)
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下列服务、无形资产,税率为零:
( 一)研发服务、 合同能源管理服务、设计服务、广播影视制作和发行服务、 软件服务、电路设计和测试服务、信息系统服务、业务流程 管理服务、离岸服务外包
向境外单位销售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研发服务、 合同能源管理服务、设计服务、广播影视制作和发行服务、 软件服务、电路设计和测试服务、信息系统服务、业务流程 管理服务、离岸服务外包业务;
(《增值税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第九条第一项)
( 二)技术
向境外单位转让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技术;
(《增值税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第九条第二项)
( 三)国际运输服务、航天运输服务、对外加工修理修配
国际运输服务、航天运输服务、对外加工修理修配服务。
(《增值税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第九条第三项)
(2)跨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一般,免税;特别,零税率】
【税收争议:出口设备,并负责运输、安装,如何计税?】
【《解读与适用》:“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在《增值税法》中明确归类为“加工、修理修配服务,但其适用税率并未降至6%;
《增值税法》不再赋予国务院就适用低税率9%征税项目的扩大解释权。
保留了国务院就零税率适用情形的排除权与调整权,有利于国际贸易主动。
金融商品未予单列,因其属于一般性服务,并不具备特殊性】
【案例:税率调整,是否要调整合同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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