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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新)
7.6.2 房开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产项目
发文单位:    文号:    发文日期:2025-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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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及现行增值税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8号第一条) 一、适用范围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适用本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8号第二条第一款)自行开发,是指在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进行基础设施和房屋建设。(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8号第二条第二款)房地产开发企业以接盘等形式购入未完工的房地产项目继续开发后,以自己的名义立项销售的,属于本办法规定的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8号第三条)&n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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